关于2016-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决定
时间:2016-11-16
关于2016-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
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决定
各院(系)团总支、团支部:
2016—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,我校部分学生团员思想进步,学业成绩优良,积极配合学校、学院的学风建设工作,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积极参加校、院、班各种活动,积极向党组织靠拢。根据《团章》规定及有关文件精神,校团委坚持推优标准,严格推优程序,在各支部进行全面考察,团总支认真审核,并征求学生党支部意见的基础上,决定推荐以下296名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。
共青团泰州学院委员会
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日